本采购项目张承高速张家口段大华岭、东山隧道消防管道加固维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
2.1 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在大华岭隧道双向及东山隧道承德方向原有消防管道上加装固定支架,通过调节支架上的斜撑来将管路调整在一个合理受理点位上,然后用支架上的抱箍将管道抱死,给管路加双重固定。
2.2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2.3 工作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采购申请。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供应商申请报名。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申请。
3.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7年8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申请。
4.1请于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4室)购买采购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8月19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采购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
邮 编:075000
联系人:李雪峰
电 话:0313-5899881
传 真:0313-5893655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4室
邮 编:050080
联系人:李海峰
电 话:0311-83126200
传 真:0311-83126200
附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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