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冬奥会交安设施增设工程已由开云在线注册(中国)官方网站以《开云在线注册(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冬奥会交安设施增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高运〔2021〕893号)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业主为开云在线注册(中国)官方网站张承张家口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开云在线注册(中国)官方网站张承张家口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沿线。
2.2项目规模:对张承高速公路662公里南行方向增设一处分流绕行点,所有标志尺寸以毫米计。
增设相关设施内容为:∅1000×2单柱式标志2处、1500×2000单柱式标志2处、2500×1200单柱式标志1处、2000×1500单柱式标志2处、太阳能长条状红蓝爆闪灯4套、太阳能照明路灯4套、90cm交通锥200个、水马500个、多功能预警显示屏1套、大型可变路标提示牌1套。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12月,缺陷责任期6个月。
2.4采购范围: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冬奥会交安设施增设工程准备期、施工期、竣(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采购对供应商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按报名的先后顺序采购人只接受1名供应商的报名。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申请。
3.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年1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响应申请。
3.6与本项目对应监理标段的中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申请者,请于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7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2月10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开云在线注册(中国)官方网站张承张家口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为“开云在线注册(中国)官方网站张承张家口分公司网站”(http://zcz.hbgs.com.cn/)。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开云在线注册(中国)官方网站张承张家口分公司
联 系 人:李雪峰
电 话:0313-5899881
传 真:0313-5893655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3:评审办法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营业执照要求 |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施工企业资质 等级要求 | 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省外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进行资质确认)。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
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0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50万元。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2月1日至今,以交工证书上的交工时间或业主提供的业绩证明中的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
供应商过去1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近5年(2016年12月1日至今,以交工证书上的交工时间或业主提供的业绩证明中的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申请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供应商盖章) |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申请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其相关申请均无效。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审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供应商优先; (3)响应文件中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响应函按询比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项目经理; b.响应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c.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供应商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响应保证金: a.响应保证金金额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且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响应有效期; b.若响应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c.若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3)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供应商未以联合体形式申请。 (7)供应商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供应商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中未出现有关响应报价的内容。 (10)响应文件载明的询比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 (11)响应文件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a.供应商应接受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供应商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供应商义务; c.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供应商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供应商在响应申请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供应商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响应函按询比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响应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询比采购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3)响应报价未超过询比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响应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供应商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 (6)供应商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响应报价和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供应商的资质等级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3)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4)供应商的信誉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项目经理资格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6)供应商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主 要 人 员:10分 业 绩: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6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采购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响应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采购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供应商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响应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3)所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查询,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所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网站(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
3.9.1 | 评审 结果 | 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1.评审办法”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无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评分标准 | |
满分100分 | ||||
2.2.2(1) | 施工 组织设计(2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项目管理机构 | 4分 | 不合理或缺项得0-2.4分,一般得2.4-3.2分,科学合理得3.2-4分 |
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4分 | 不合理或缺项得0-2.4分,一般得2.4-3.2分,科学合理得3.2-4分 | ||
工程进度、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及保障措施 | 4分 | 不合理或缺项得0-2.4分,一般得2.4-3.2分,科学合理得3.2-4分 | ||
环境保护、扬尘污染防治、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 | 4分 | 不合理或缺项得0-2.4分,一般得2.4-3.2分,科学合理得3.2-4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4分 | 不合理或缺项得0-2.4分,一般得2.4-3.2分,科学合理得3.2-4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10分) | 主要人员 | 10分 | 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6分; 项目经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本项最高加4分。 |
2.2.2(3) | 评标价(6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供应商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供应商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供应商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供应商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6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2(4) | 业绩 (10分) | 供应商业绩 | 10分 | 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本项最高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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